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地质作用或地质现象。那么对于地质灾害进行评估的话,有哪些方法可以使用呢?**带着这个问题,宁夏地质灾害监理单位的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些地质灾害的评估方法,快来看看了解一下吧,不然你就out啦!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发生概率及发展速率的确定方法,危害范围及危害强度分区,区域危险性区划等。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评估结果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下列内容:
(1)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
(2)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
(3)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以上的内容就是关于地质灾害评估方法的介绍了,大家都学会了?如果没有学会也没有关系,还可以直接拨打我们官网的电话联系我们,宁夏地质灾害监理单位的小编将会尽力为您解答您的疑问的哦!